一、 |
佛教為全體僧伽之依祐,猶同宗之族子。佛教興衰與否,端視於全體僧眾之健全否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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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團之相處如大家族之和合,共創事業、同舟共濟、同禦外侮,須有唇亡齒寒之心。 |
三、 |
僧團之相處,第一先以全體佛教正法弘揚為優先,而重在僧團與僧團間之和合融洽。 |
四、 |
佛藏山之於他道場,於長志有學德,一心呈誠恭敬。他有須我支援,盡己所能;對幼於己、弱於己者,盡力扶持。 |
五、 |
佛藏山之於他道場:於法方面,毫無保留於人,任取所需;於財,則依他所需、量己所能,盡力而施。 |
六、 |
佛藏山在相處他寺中,應資具、利益留於他人共享。 |
七、 |
佛藏山於相處他僧團時,應避免有爭奪財、群眾等利益之嫌,以維全教團之和諧。 |
八、 |
佛藏山在與其他僧團相接觸中,應保持開放、誠懇、利益於他之心,但亦應謹慎,不隨俗、不起譏嫌。 |
九、 |
佛藏山在與他道場相處,應有法利共享、和合團結之促進,而猶當以和合全體為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