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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一家

 
 
 
 
 
 
 
 

 


 
惠空法師佛藏一家我們的禪風擺渡兩岸
佛藏一家
僧團理念與運作

一、 以禪為主、以淨為輔,以了脫生死為入道之正因心。
二、 以全體教團長遠生存發展為本僧團之天職。
三、 以永續僧團之健全發展為具體行事目標。


分則

壹、 傳承之原則方法。
貳、 個人與僧團。
參、 學習與成長。
肆、 道業、學業、事業之抉擇。
伍、 師弟之間、師兄弟之間。
陸、 僧團之財務管理使用。
柒、 僧團與僧團。
捌、 信眾之管理。


壹、 傳承之原則方法

一、 以永續教團、僧團法燈為目的,所必須採取之制度

二、

非器無以載道;非道無以宏器。
三、 道之延續,其傳承之法規、制度須不害於法之純淨。
四、 以制度軌範法義,與名器之相持而不墜其制度,即為傳承所不可或缺之利器。
五、 制度以法脈制,與考試舉薦並行而互相成就。
六、 傳承在制度外,一以人之道德為依制;再以嚴格教育為方法,以達成傳承之不二手段方式。
七、 傳承在過程中需重法而輔之以名器,不宜以名器為先,如是則法不易受污染,而器亦可以清淨為用。


貳、 個人僧團

一、 僧團是教法住世弘傳,與個人辦道利生的依止處。整體佛教發展與否,端視各個獨特寺院僧團之清淨健康與否,而彰顯教勢之興衰。個人道業、學業、事業之成就順利,亦視僧團之因緣而決定。

二、

成就完成僧團之福德智慧,而帶動個人之福德智慧。由僧團之福慧易披澤於個人,個人向外汲求福慧艱困,故個人之學習修道培福,寄託於僧團而完成則順利。
三、 個人在修行、思想、行為,各方面皆配合僧團之走向,僧團才能健康發展。
四、 僧團之成長發展過程,必然有順利與艱困之不同過渡,須全體成員在各時期共體時艱,齊心合力。


參、學習與成長

一、 以僧團之基本理念為主軸、不違僧團之修學理念,各有僧眾之獨立空間。僧團基本理念即總綱三則。

二、

修學之內容:以禪宗為修證了脫生死之正法門,以教、戒、淨為修學之輔助。【順序】即:道法-戒律-經教-威儀-佛門法務-世俗學問技藝。即主以道心,建立正見之思想;啟發以自覺、慚、愧、感恩之心,在生活上鍛鍊。待人處世之宜則,統攝在僧團之道風、學風、清規、戒儀中完成。
三、 在促進僧團之法財下,增長、成就自我之學習。學習之路線不多涉與僧團思想不和之學理、事務,以維僧團之和諧、健康,保持僧團之純粹風格。


肆、道業、學業、事業之抉擇

一、 以了脫生死之道業為全體僧眾之根本目標。

二、

學業是促成道業及弘法利生之工具,非是出家之根本目的。
三、 事業是在學業、道業有軌則後,方從事者。
四、 事業之進行以諧和道業、不礙道業方式進行。
五、 諸多事業選擇,以對全體教團最大利益,及不違反僧團理念者從之。


伍、師弟之間、師兄弟之間

﹝一﹞師弟之間

一、 解脫道上善知識;菩提路上法眷屬。三分師徒、七分道友。

二、

孝順、恭敬為弟子之心;慈愛、教法是師之責。
三、 弟子依止師長得以法身慧命之生長;師長攝受弟子以法燈延續為責任。
四、 師長對弟子在初出家之學習長成與鍛鍊,及長成後之發揮,皆須在財法上提供無缺無虞。
五、 弟子對師長在學業之教導、道法之指示、及職事之供給,亦須以孝順謙恭之心受之,並盡心盡力完成。

﹝二﹞ 同儕之間

一、 兄弟之情、手足之義,宜和睦互敬友愛。

二、

解脫道上道友、同行善知識,共勉、同學、共學
三、 爭在道業之有無,與心性之調柔與否;不爭在個人學問、才華、技藝之大小,或世俗名聞利養之豐厚、眷屬徒眾之親好等。
四、 如有違逆,一切退讓。先成就他人,不與他人爭是非高下。


陸、憎團之財務管理使用

一、 道場一切財務屬十方三寶所有,非是私人財產。

二、

一切動不動產之使用,皆須以安僧辦道、弘傳正法為依準,十方現前僧在遵守僧團規則下,皆有權受用。
三、 寺產皆須在僧團之管理監督,得到永遠歸屬常住之保障;免落入個人或白衣。
四、 一切動產財務、器具之使用,皆為大眾修道弘法而置,其處分以均分和合為原則。
五、 僧團之財務以儉約惜福為原則,但能合宜適用,不過陋、亦不奢侈浪費以華相誇。
六、 僧團之財務不多積聚以腐,若有餘財,則使用於道業、學業、事業,或支援其他僧團僧眾。
七、 僧團取財之原則:1.不礙道業2.不違法律3.不惹世譏嫌4.不勞信眾。


柒、僧團與僧團

一、 佛教為全體僧伽之依祐,猶同宗之族子。佛教興衰與否,端視於全體僧眾之健全否

二、

僧團之相處如大家族之和合,共創事業、同舟共濟、同禦外侮,須有唇亡齒寒之心。
三、 僧團之相處,第一先以全體佛教正法弘揚為優先,而重在僧團與僧團間之和合融洽。
四、 佛藏山之於他道場,於長志有學德,一心呈誠恭敬。他有須我支援,盡己所能;對幼於己、弱於己者,盡力扶持。
五、 佛藏山之於他道場:於法方面,毫無保留於人,任取所需;於財,則依他所需、量己所能,盡力而施。
六、 佛藏山在相處他寺中,應資具、利益留於他人共享。
七、 佛藏山於相處他僧團時,應避免有爭奪財、群眾等利益之嫌,以維全教團之和諧。
八、 佛藏山在與其他僧團相接觸中,應保持開放、誠懇、利益於他之心,但亦應謹慎,不隨俗、不起譏嫌。
九、 佛藏山在與他道場相處,應有法利共享、和合團結之促進,而猶當以和合全體為重。


捌、信眾之管理

原則【目的:長久保持和諧興隆的關係以圖佛法興隆】

一、

僧眾以法施,信眾以財施。
二、 要嚴僧俗之分際,教育則身教、言教並重。
三、 信眾是全體僧團、教團之外護,僧團財、人之來源,不可為私人屬物。
四、 領導信眾以法為教育,莫以世俗常情為攝受信眾之力。
五、 教育信眾成為佛子,須以成就人為先,而非圖信眾之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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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藏山慈光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