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藏 - 第22
兩岸僧伽的橋樑 二十一世紀尼眾之省思



【研討會心得】
戒師明行總無礙
※ 作者: 釋悟德 - 江西尼眾佛學院教師

 

  瑞氣呈祥,後學初次來到臺灣,見到許多慕名已久的法師,他們學識廣博,辯才無礙,博徵廣引,雍容大度,令後學深爲敬佩。可以說,後學此行的收穫是很大的,感受也是很深刻的。

  後學爲此次的研討會開得圓滿成功,而感到非常的高興,兩岸佛教界對大家共同關心的問題作了討論。如文教,慈善,禪修等所關注的熱點,但引起最大爭論,莫過於比丘尼是否應該實行「八敬法」的問題,我想在此談談我個人感受與看法。
八敬法,又譯爲八尊敬法,或作八不可越法,八尊師法等,那麼八敬法對女性有何意義呢?釋尊制八敬的精神何在?下面讓我們逐條來分析,一切疑問就會迎刃而解。第一條敕誡比丘尼應從如法比丘受正法,即受戒,不得藉受正法而共相雜語,視法如兒戲,起不恭敬之心。第二條敕誡比丘與比丘尼不得共住,就人性而言,男女一旦長期兩處廝守在一起,自然易産生情感與染緣,因此應避免男女雜居,以確保僧尼兩衆的清淨。第四條(三同)安居結束時,除了自己檢討作自我批評外,還請別人儘量舉發自己的過失,以便發露而回復清淨。第五條敕誡比丘尼不得舉發比丘或見聞比丘的過失,比丘尼既然是爲修道而來應凡事冷靜,常思己過,莫論他非。第六條,敕誡比丘尼必須依於比丘僧的教授教誡,律中規定由宿德上座教誡比丘尼,其條件之嚴格非同一般,因此比丘尼向比丘求教授紀律時,應尊重恭敬。第七條,二部懺戒,除了在尼衆中「行隨順法」,還要到比丘住處報告:我們行摩那埵(土+垂),已過幾夜,還有幾夜,還有幾夜,請僧憶持半月終了,必須在二部僧,即持戒清淨的比丘二十人,比丘尼二十人,共四十人中出罪。第八條敕戒比丘尼即使百歲,對於新受具足戒的比丘,也要禮拜迎接,而且必須處於比丘下座,比丘尼應敬重比丘,依止比丘僧團,承認比丘的攝導地位,以使僧團和樂,正法久住。

  八敬法的含義已知,從分析中我們不難發現釋迦佛陀制八敬的本懷,是爲了正法久住和實現男女真正的平等,如果以二十一世紀人的眼光去認識八敬法,自然覺得對女性不公平,倘若拉長時空,從歷史的長河中去瞭解古印度的社會狀況與佛陀制八敬的社會背景,那麼,八敬法的實質就一目了然。

  從《印度佛教史》中所知,多妻成了印度當時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婦女地位的低下可想而知,在婦女地位如此低落的社會背景下,佛陀以慈善和智慧同意女衆出家,真是冒「天下之大忌」。女衆的出家不正是佛陀「衆生平等」精神最突出的表現嗎?如果佛陀不允許女衆出家,那麼「衆生平等」的思想只是一句空話,因爲女衆也是衆生之一員。

  然而,佛陀允許了女衆出家,其出家的條件是必須遵守八敬法,這是佛陀根據社會風俗等多方面的原因而制定。如:

  (1)爲了避免社會的譏嫌和外道的攻擊;

  (2)自然災害給出家人的遊行生活帶來不便以及社會治安很差,女衆常遭到賊人的強奪和騷擾;

  (3)女性智慧超群者,會恃才自傲,不可忽視;

  (4)對女性修行者的僧格教育,提高僧格的素質,使僧團和合共住。所以八敬法並不是對女性的不平等,實際上八敬法是對女性修行者的一種保護。

  通過以上分析爲什麼有人還會走入八敬法的誤區呢?主要是對八敬法的疑慮:

  (1)認爲時代、文化、教育、風俗、人文與古印度不同,因而産生修正廢除等想法;

  (2)懷疑八敬法非佛說,爲迦葉捏造;

  (3)以不平等而懷疑八敬法的真實性;

  (4)以不爲世間人理解、接受而想廢修;

  (5)認爲對修行無益處。

  以上對八敬法的疑慮,是因爲對八敬法的精神不明白,而産生種種錯誤的想法。社會世俗偏見導致八敬法被人們誤會,甚至連僧團內也有人提倡修改、廢除。我覺得女衆不必因爲不幸爲「女身」而自卑,佛陀教法是平等、慈悲的,之所以制八敬法,正是針對我們的習氣,對症下藥。所以八敬法是女衆修行的基礎,女衆修行必須嚴格遵守八敬法,學會自覺、自尊、自重、自愛,並如法的依止僧衆,這才是八敬法對女性修道者最大的意義與作用。

  當然,以上這些只是後學「蜻蜒點水」微不足道的一點看法。但我認爲兩岸尼衆在肩負二十一世紀與弘法利生使命的同時,必須首先對佛法有深入的認識和具有正知正見,才能真正的自利利他,不辱使命。

  註:後學以上所列是依據《大愛道比丘尼經》